【盛域-税务】CRS来袭!“全球反避税” 的这十大坑!千万别踩!


坑1、CRS等同于全球征税



坑2、企业账户余额小于25万美元不要申报



坑3、个人账户余额100万美元以上的才要申报

但需要注意的是,金融机构也可选择不适用上述以减轻其合规负担为目的的程序规定,而是对所有的账户采用统一适用于高价值个人账户的合规程序(即更高要求的合规程序),而且有可能在CRS的第一个申报期内即完成了所有存量高、低价值个人账户的尽职调查和信息申报。实践中具体应当以金融机构的内部政策为准。


坑4、房产、古董字画和珠宝等不需要申报



坑5、设立离岸信托没有任何意义


坑6、把钱存在中国境内最“安全”



坑7、把钱放在美国最“安全”

美国的确不是CRS参与国,但这是否意味着钱都放到美国去就可以绝对“安全”了呢?



坑8、设立离岸壳公司不需要被“穿透”

坑9、投资移民获得小国护照和税收居民身份就可以规避CRS


坑10、全球102个CRS参与国账户信息自动交换




CRS和香港保险


所谓的CRS到底和买香港保险有没有关系呢?




首先申报是不是代表就要缴税?中国国税局应该明确,CRS并非是一种增加的税收而是把原本应该收的中国居民的海外税项给收回来,比如有人或者企业确实是在中国开展业务,但是收入来自海外,于是把收入藏在海外的子公司,享受低税率的政策。这样的做法以后可能就会成为CRS打击的重点对象。

但保险呢?保险本身收税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保险赔款是在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内的。而保险红利要不要缴税呢?我只能说,你有见过买了那么多国内保险理财产品的人有没有被要求缴税的呢?其实在保险收益的税收政策上,目前中国税法是比较模糊的,但实质上并没有在保险上征收个人所得税


既然CRS并非是新增税项,国内买保险本来就不征税,在香港的保险本来也是免税,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逃税的问题!其实结论很简单:境外保单的确会申报给税务局,但只要中国不对个人保险征税,香港保单同样不征税。将来若要征税,那就境内境外一起征。


那么为何保险公司要纳入到申报范围呢?因为中国对保险不征税,不代表其他国家就不征税啊!比如美国就会对任何投资收益征税的,包括保险和股票投资等。既然这是一个全球性的税务申报体系,保险公司自然要被纳入啊。但是和中国和香港的保单持有人都没有什么关系。两地目前都不对保险收益征税申报并不等于要缴税。


第二点CRS是不是意味着中国政府知道了我在香港的保险资产呢?政府知不知道你在香港有没有买保险有任何影响吗?你以为政府是傻的啊,每年那么多大陆居民到香港买保险,完全符合香港的法律政策,大陆政府只能提醒要符合外汇管理政策以及两地法律的风险,所有的交易都是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洗黑钱的风险,那有什么风险存在呢?保费的每一笔交易都应该是来自合法的收入、合法的渠道、以及合法的支付方式,况且,保险公司本身就对合规方面十分严格,既然保险公司能够收取这笔保费,核发这份保单,合法性自然无需质疑。但如果本来就作奸犯科了,那么吉力反而支持政府严打这样的罪犯!香港本来就严查洗黑钱的行为!事实上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匿名举报客户怀疑洗黑钱的渠道。结论就是:只要你知道自己的收入都是干净的,就算政府知道你海外保险有多少,反正不征税,那又如何?


再次有人说,是否会通过我的海外保单,然后一路追溯到本人的国内资产呢?税务局是否会怀疑本人为何有那么多钱?是否有偷税漏税?这个是个好问题!但要分两头说。


首先,在全球税务一体化的情况下,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认真履行纳税的义务是最重要的。当然即使节税,也要咨询税务师如何真正的合法实现。


其次,现在大把人通过房地产甚至股市已经获得财务自由了,而通过房地产或股市赚取的利润,该缴税也应该都交了。打工赚取的工资收入只是零花钱而已,通过合法的途径在境外做一些资产配置岂不是太正常了?自己到底做了什么事,竟然能够惊动党中央通过我一份境外的保险来查我国内到底有没有偷税漏税?这份保单难道值几个亿?别想太多了......


相反,我倒提醒持有大量房地产的小伙伴们政府想多一些税项收入太容易,根本不用劳心去海外征税,只要适当征收房产税就有了很大一笔收入。或者,再来个遗产税,收这种税的成本要远低于征海外资产的税收,是不是这个道理?对于绝大部分资产都在国内的大陆居,真正应该开始认真考虑的绝对不是在香港买了多少保险会不会被中国税务局知道的问题,而是如何合理分配资产配置,从而避免将来面对很多国内的资产存量的税收。合理的税务分配会成为不同货币资产配置一样,成为非常重要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