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和地区CRS推进如火如荼,但与之对应,比较戏剧性的是,推行全球透明的“积极分子”美国,一边用FATCA管住或追回了自己纳税人的钱,对本国人士的海外账户了如指掌,一边却拿FATCA当挡箭牌,拒绝加入CRS,不想放弃自己的“岸上”金融建设。
对于拒绝签署执行经合组织OECD的新全球披露标准,美国财政部并不觉得有任何歉意。
未加入CRS的美国成了全球最大的税务规划天堂之一。
下面华美富斯特出国移民专家为你详细介绍一下美国如何一步步成为新的避税天堂!
CRS的最大漏洞:美国成为了新的避税天堂
第一步,先让“传统避税天堂——瑞士”受到重伤。
08年以前,瑞士是出了名的离岸财富绝对王者,美国这可“忍不了”,开始指控UBS(瑞银集团)帮助美国客户逃税。一年后UBS妥协并支付7.8亿美元了结诉讼,并提供4450个涉嫌逃税的美国客户账户信息。
CRS的最大漏洞:美国成为了新的避税天堂
第二步,推行FATCA,并与瑞士“友好”签订,瑞士自此落马。
美国政府开始加码,2010年,美国通过了“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案”(FATCA,肥咖)。
CRS的最大漏洞:美国成为了新的避税天堂
迫于压力,2013年9月,瑞士和美国“友好”达成协议,决定执行美国FATCA;并于2014年5月,瑞士和其他46个国家签署了《税务事项信息自动交换宣言》,瑞士自此沦为“青铜”。
CRS的最大漏洞:美国成为了新的避税天堂
第三步,与各国友好签署“肥咖”以控制其他离岸天堂。
迫于压力(与美国客户“断绝关系”或被征30%预扣税),瑞士、百慕大、开曼群岛、巴哈马等等传统离岸避税天堂,和如中国、俄罗斯等经济体与美国友好签署“肥咖”。
CRS的最大漏洞:美国成为了新的避税天堂
收到美国换回的信息的条件以下:
首先要在数据保密和安全方面达到美国政府的标准。
其次,直至目前美国国内仍旧还没有一部法规支持互换除存款账户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
这后来的故事大家都了解了,学着FATCA,经合组织OECD(受G20委托)于2014年7月发布了CRS,各国纷纷加入(截至2018年8月7日,已达103个国家/地区),美国理所当然的拒绝。
结果就是,美国不仅用FATCA管住/追回了自己纳税人的钱,一边毫不懈怠地建设“岸上”金融。
不得不佩服,就在其他CRS参与国完成第一次信息交换,甚至我国还为此准备好了新个税反避税条款的时候,人家的岸上天堂已经风生水起了。
CRS的最大漏洞:美国成为了新的避税天堂
美国FATCA(肥咖条款)和CRS都是来收税的,但是具体又有什么区别呢?
FATCA简介
肥咖条款,是美国在2012年通过"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简称FATCA),2013年1月起生效,"肥咖条款"要求全球金融机构向美国通报美国人在海外的金融资料,以供美国政府查税。
截至2014年7月份,已经有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西班牙和澳大利亚等39个国家或地区同美国就FATCA法案达成了政府间协议,另有包括中国在内的60个国家或地区与美国就协定的实质性内容达成一致。欧盟《利息税指令》和美国FATCA为OECD出台金融账户信息交换标准提供了参照。
FATCA规定
据"肥咖条款"规定,外国银行需将个人帐户达5万美元以上,或企业帐户余额达25万美元等具美国公民身分客户的资料向美方申报,否则在美投资收益会被课以30%重税后才能汇出,逼迫金融业者就范。
CRS简介
CRS全称联合申报准则,本质是反避税,要求签署国间相互披露对方国家公民在本国的经济财产情况,2017年1月1日起将在中国实施。理论而言,到2018年底,中国政府将掌握中国税收居民在除美国以外的其他100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账户信息。
金融账户信息交换覆盖了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和特定的保险公司。也就是说,在CRS的监视下,想通过保险、信托等来节税、避税的高净值人士逐渐变得艰难。富人的资产几乎变得无所遁形。
FATCA VS CRS
信息交换模式不同
FATCA模式:美国→金融机构
FATCA法案的信息有两种合作模式:
1:【金融机构-缔约国-美国IRS】
这里又分单边或双边交换模式,中国与美国协定的是双边交换模式
2:【金融机构-美国IRS】
要求缔约国的金融机构直接向IRS报告美国纳税人的账户信息。
不愿意加入FATCA游戏规则的,美国也有自己的“流氓政策”,即对于不配合的外国金融机构,其来源于美国的包括股息、利息在内的收入将会被强加30%的预提所得税作为惩罚。
CRS模式:国家→国家
CRS是基于完全互惠模式的自动信息交换。
所有承诺实施CRS(CommonReporting Standard)的有101个国家和地区。
2017年,第一批实施CRS的54个国家和地区中,已经有48个成功参与了配对,剩下的6个国家目前仍在进行本国CRS立法或者对CRS实施所需要的数据保密和安全操作以及IT系统进行完善。
2018年9月,第二批实施CRS的47个国家和地区将进行首次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香港将与其他相关CRS伙伴国进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第一次自动交换(第一批国家的CRS实施时间比第二批早一年)。
对象,标准不同
FACAT主要影响的是在美国外有账户的美国人,美国跨国公司及缔约国外国金融机构。CRS影响的是100多个签约国的非税务居民,影响范围更为广泛。有些人即使不需要根据FATCA上报财务账户,但是在CRS下,就需要上报。FATCA只针对余额超过5万美元的个人账户,以及不同限制的公司账户。
CRS没有最低金额限制,存量账户,个人低净值账户按持有人的地址来确定税收居民身份(同一家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机构账户总余额不超过600万美元),个人高净值账户根据记录检索和客户经理程序来识别税收居民身份(加起来总余额超过600万美元)。
应对FATCA和CRS策略
CRS的实施对拥有海外账户的国内高净值人士无疑影响至深,换句话说,无论是购买保险还是将钱放在海外信托机构,超过规定就要申报。但是,为了应对CRS,海外房产才是目前最佳的避险选择!
而且目前美国并未加入CRS,在全球反避税浪潮中,美国反而成为新的避税港。
但是,逃过CRS的追捕,如何避免FATCA呢?
1、合理的税务筹划,不以逃税为目的,避免遭到反避税调查
2、跨境配置以稳健增值为目的,保持财富进一步积累
3、资产配置时考虑安全性,寻求增值和传承的平衡
在CRS的威力下,中国高净值人群再想通过离岸金融避税和隐藏资产,将会异常困难。同时,如果高净值人群没有真实披露海外账户信息,不仅账户会遭到冻结,还将面临税务机关的罚款、诉讼。
所以,这几年,把钱从传统离岸天堂转移到美国岸上天堂去,也成了美国金融机构天赐良机的新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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