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跨境消费上限只有5万元?

        2017年7月1日,央行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这又让跟“海外”扯上关系的人心头一紧。难道个人跨境汇款又从严了?


  

        在2016年12月29日,央行曾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对大额交易的报告标准、可以交易的检测标准等方面做了修订和完善,主要目的是为了应对越来越高的反洗钱要求。修订版的主要变化之一是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而随着传言发酵,这一变化被曲解成“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减小”及“5万元以上跨境汇款将受限”等不实信息。其实,这条政策并没有说个人跨境汇款的额度有5万元上限。


  而刚刚在7月份发布的这条政策,对普通民众的日常消费有影响吗?汇钱要注意什么?传言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新规将收紧个人购汇,这是真的吗?

  我们先从官方的口吻分析:中国外管局重申,境内个人办理购汇时,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除此之外,协助他人购汇、借用他人额度实施分拆购汇等也是被严格禁止的。新规会加强对银行办理个人购付汇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个人,国家外管部门会依法将其列入关注名单管理。一旦列入关注名单,个人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同时依法移送反洗钱调查。如此看来,跨境业务也有了“信用”一说,好比房贷或者信用卡逾期,一旦进入“黑名单”,之后的业务可就难办了。

  新的管理办法,其中最大的一处变化,就是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那么,这里的“5万元”到底应该如何解读呢?以下是官方版本:

  超过以下三种额度的交易,金融机构都要上报:

  第一种是现金交易,人民币5万以上或外币1万以上;

  第二种是自然人,境内转账交易人民币50万、外币10万,跨境人民币20万、外币1万,超过这些额度的要上报;

  第三种是非自然人,境内外均为人民币200万、外币20万,超过这个额度也要上报。

  因此,新政强调的是“上报”,而非传言中的“上限”。5万元以上,完全可以按需交易,只是规定了一些上报标准。也就是说,无论何种用途,个人去银行购汇必须填写一份《个人购汇申请书》。新版的购汇申请表除了购汇人个人基本信息外,还增加了预计用汇时间栏目和每种用途的详细相关信息。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购汇用途、预计用汇时间填报项为必填项。例如,如果是境外留学,要填写学校名称、留学的国家、年学费金额和年生活费金额。项目更细更具体,钻空子的空间也就越来越小了。不过,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如实上报并没有挑战道德底线。

  目前对个人跨境交易监管与之前的最大不同就是关于“保险”的界定。除了原有的银行,反洗钱监管将扩大到保险代理/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贷款公司,而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首次被纳入了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的范围。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适用于非银行支付机构。也就是说,“保险”纳入了监管范围。但大家也不要误解,认为个人跨境交易不可以买国外的相关保险了,买还是可以的,只是多了一道监管,说白了就是今后买国外的保险也纳入个人跨境交易的上报范畴。

  国家对个人跨境业务的监管逐渐从严,会对境内外资金流动看的更清楚。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金融系统越稳定,大家的生活就越安定。谁都想知道“热钱”进出的路径以及买卖的标的,虽然新政后未必能看清热钱的全貌,但其流动路径,会越来越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