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截止日期
个人所得税T1:对于一般的纳税人来说,申报截止日期是下一年的4月30日,对于自雇人士及其配偶来说是来年的6月15日。不过,如果你有欠税,税款必须在下一年的4月30日以前交到税务局。
公司所得税T2:申报截止日期是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之内。交税截止日期为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两个月之内。对于某些加拿大控股私有公司来说,截止日期延伸至三个月。 HST:公司的HST截止日期取决于你的报表周期。如果你的报表周期是按月或按季度算的,那么你申报HST/GST和汇款给税务局不能晚于你报表周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如果你的报表周期是按年的,那么你申报HST/GST和汇款给税务局则不能晚于财政年度后的三个月。如果你是自雇,申报截止日期为下一年的6月15日,欠款上交日期为4月30日。 未按时报税的罚款:
T1&T2:罚款为应交税款的5%,并加上每个月1%的利息,以12个月为上限;若有再次发生,则罚款为应交税款的10%,并加上每个月2%的利息,以20个月为上限。
HST:没有及时申报GST/HST(除非你没有欠款或税务局欠你退款)时的罚款为A+(B×C)。其中A是欠款的1%,B是A的25%,C是过期的月数,以12个月为上限。如果你收到了被要求申报的通知却并没有做到,将会有$250的罚款。如果你被要求电子申报却并没有做到,那么最初的税单罚款$100,之后的每单罚款$250。 报完税以后,税务局会做什么:
评估报告:在你每年报完税后,税务局会寄给你一个评估报告(NoticeofAssessment)。一般来说,如果你通过邮寄的方式报税,要经过4-8周才能收到这个评估报告。如果你是电子报税或是网上报税,这个处理过程会缩短到2-3周。在发出这个评估报告前,税务局只是快速地检查一下你税单上所申报的数字的一致性和计算方法的正确性,它并不代表税务局对你所有申报的收入和支出都已经认可了,它只是在此时还没有时间去做更细致地调查和了解而已。
审计:在你收到最初的评估报告以后的几个月内,你的税单有可能会被选中去做审计。对于个人纳税人,大多数审计是“案面审计”(deskaudits)。审计员会要求你提供报税的支持材料。也有少数审计是“现场审计”(fieldaudits),审计员会前往你所在的工作地点来查看你的记录。至于说被审计的科目,有时候是税务局决定集中对某个科目进行抽查。比如说,这几年被查得比较多的有地税单,公共交通的月票,海外收入的来源,外国的纳税凭证等等。所以在报税时,一定不要有侥幸心理,没有收据的费用不要申报。此外,你被税务局审计的原因也可能是你的税报得不合理。比如说,我有一个客户,去年自雇收入是零,吃饭的发票报了3000多加币,税务局来信让他提供每一顿饭是跟谁吃的,为什么吃。
重新评估报告:如果税务局在审计中发现你的应缴税款与最初给你的评估有出入,那么这时税务局会发给你一个重新评估报告(NoticeofReassessment)。如果重新评估报告的结果是你有更多的税款需要缴付,而你对税务局的重新评估有异议,我们建议你还是先将税务局要求你交的税款和利息先交上,然后再给税务局写信和提交证据,说明为什么你有不同意见。税务局如果承认他们搞错了,会将多收的钱退还给你。通常情况下,重新评估都会在初次评估报告发出后的三年之内进行。不过,如果是由于欺诈行为,或是由于疏忽、粗心或故意拖延而造成的误导,重新评估可以不受这三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