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举行的美国总统大选辩论期间,出现了一个非常危险的新论题,即开始关注大型跨国银行是否存在“大而不倒”,并且就此得出一个全新论断:这些银行有“免死金牌”一样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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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报道称,瑞士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正在游说美国政府:考虑到对部分银行过去非法行为处罚规模的问题,美国政府应该清醒认识到对银行业的处罚可能会对整个金融系统造成冲击(系统重要性)。
瑞士银行遭到巨额罚款并不是个例,此前,法国巴黎银行也曾遭到美国政府巨额罚款,而法国总统奥朗德曾就此向奥巴马总统发出过抱怨。目前,美国金融市场监管机构存在对德意志银行约140亿美元罚款的潜在可能,这笔巨额罚款的数额之大,足够在重要金融机构中间触发一场金融危机。
有人希望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在确定罚款水平时,应该将银行业的系统自发性和当前的健康状况作为一个酌情考虑的部分。但是,也有人认为政府绝不能开这种先例,因为这种做法是危险的,也是不明智的。
几乎每个人都强烈反对“大而不倒”这种观点。人们普遍认为,金融行业所具有的系统重要性能够弱化其所承受的罚款尺度,也能减轻监管部门对其的处理力度。或者在触犯法律的情况下,也很少承担刑事犯罪的后果。这也说明,现实情况确实支持银行业获得“免死金牌”的观点。
因此,关于“大而不倒”的话题,主要有两个支持内容:
1、金融机构的的体量如此之大,其规模可以扰乱金融市场和法律法规,造成道德风险,并威胁到金融稳定。
2、金融机构具有系统重要性,它的倒下将会造成广泛的金融不稳定性,或者开始加剧一场金融恐慌。
虽然对于回答金融机构规模太大的问题存在不同意见,但是也普遍存在一个广泛认识:那就是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必须要得到解决。
而美国两大政党的政策中心也将“大而不倒”这一问题提上议事日程:“无论人们是否认为银行业规模太大或者其他原因,但必须有一个方案,在不对金融系统造成崩溃风险或不需要政府救助的前提下,允许这些最大型的银行企业倒闭。”
金融危机发生之后,全球市场正在解决金融系统的失效问题。在美国,通过《多德-弗兰克法案》的实施,提出了一系列新制度来解决金融系统的问题。这些制度规定包括银行在陷入麻烦之前要实施“生前遗嘱”,从而让监管部门的清算机构能够有序地让这些银行清算关门,并避免出现政府对其提供的救助打水漂。此外,监管部门也可以就此发布禁止令,这种禁止令可以拒绝或禁止对任何一家失败的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支持。
通过采取以上方式,尽可能避免出现道德风险。正如美国财长杰克•卢所说:“从法律层面来讲,可以明确的表示,没有任何一家金融机构能够出现‘大而不倒’的情况。”
类似的规则在全球各国普遍存在,瑞士政府已采取实质性的措施。该国金融监管部门也声称:“瑞士目前处于领先地位,这些实质性的进步让瑞士确保在一场金融危机中,能够继续保持系统性重要功能,并且这种保证可以至少持续到2019年。”瑞士金融监管部门声称,任何基本的系统无论其重要性如何,但对其过去的不端行为都应该处以适当的罚款。
可以明确表达的是,美国政府的政策制定者们应该达成两个基本的结论:
一方面是,当金融机构出现错误行为时,对其实施的罚款尺度和规模,应该与其所犯错误以及触犯法律和监管规定程度的大小成正比。对于所有的金融企业,无论其是本国企业还是国外企业,都应该一视同仁。
第二方面,对涉及跨国经营的美国金融企业,美国政府应该期望其他国家也对他们实施类似的监管规定。这样做可以避免出现美国国内和国外处罚不一致的情况。
得出以上结论并不意味着就同意现行的罚款结构是正确的。当对那些金融机构有罪员工和官员接受刑事处罚的合适性进行考虑和应用时,人们已经做出了正确的政策选择。个别金融机构已经同意接受适当规模的处罚,目前还没有的明确说法。除此之外,政策制定者应该重新考虑,当流动性转移到某个金融机构时,相应的责任也需要对方承担。特别是当转移的流动性来自政府援助或激励时。
无论瑞士或者美国本国银行都应该接受这个观点。银行业“大而不倒”的情况是一个重大错误,将不再纵容银行业存在的“免死金牌”特权。尊重法律结构,将“大而不倒”的问题摆在一个正确对待的位置。现在,我们正处于对其进行纠正的关键时刻。(双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