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房地产市场风起云涌,关于征收遗产税的消息也是层出不穷,虽然官方多次辟谣,可是大家依旧是风声鹤唳。而且关于深圳作为遗产税征收试点的详细征收方案说的有板有眼:“遗产税起征点是80万,而1000万元以上的遗产,适用税率则达到了50%。而且应纳税金不能从遗产里出,且必须在三个月之内交齐,否则全部收归国有。”如果按这样的说法,如果你拥有1000万以上的遗产,那一半需要上交国家,这自然会让一大拨人倒吸一口冷气。不管真真假假,了解遗产税还是有必要的,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税收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一种来源,在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方面有重要的作用,而且一旦征收遗产税,也会给现在火爆的房地产市场降温,但是政府会主动去刺破房地产泡沫吗?究竟是“保资产,还是保货币”也是尚无定论。
如果中国征收遗产税,会效仿西方国家吗?
先看美国。美国实行现代意义上的房产税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体制上自然已经比较成熟,当然也经过无数“废”与“存”的挣扎。美国实行总遗产税制(总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总额综合进行课征),遗产税的起征点比较高,并按物价指数浮动,2013年时,遗产税的起征点为525万美元,基本税率为40%,整体趋势就是,起征点越来越高,税率越来越低,目标会逐步锁定在富人阶层。
再看日本。日本实行继承税制(是对各个继承人分得的遗产份额分别进行课征的税制,其纳税人为遗产继承人),不论其遗产在境内还是境外,均需要对遗产继承人进行征税。
中国如果真的要实行遗产税,向成熟的遗产税征收体系借鉴经验是自然的,但也一定会考虑自身的现实问题,比如是否有充足的税源,是否有完善的法律基础,是否有完备的政策导向,是否有合适的经济环境。
遗产税如果是实施,该如何对其进行合理的规避呢?
第一种方式就是通过购买保险产品来实现。许多保险产品都具有可以避税的功能,像如终身寿险具有身故收益的功能,这部分是不需要交纳遗产税的,像如李嘉诚之类的富豪,都有通过购买大额人寿保险产品来对自己的资产进行保值。这也是对于大多数中产阶级能方便利用的策略。
第二种自然还是通过设立离岸信托。将资产交予信托进行打理,但是依旧要区分可撤销和不可撤销的信托,对于不可撤销的信托,在委托人离世后,其受益人接受信托的投资收益时是不需要交纳遗产税的,如果是可撤销的信托,由于在契约中保留了可以终止信托并取回信托财产的权力,所以在不同国家对其是否属于个人资产认定上具有不同政策。信托虽然起点非常高,作为一种比较安全的投资模式,正被越来越多的超高净值人群重视。
遗产税会不会实行?这要看国家政策和宏观经济的发展需要。笔者认为,根本不必草木皆兵,提前搞清楚问题,想好应对措施,才能处变不惊,从容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