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5年1月1日境内资本市场开始取消股票T+0交易20年以来,股票型产品实行T+0(当日买进、当日卖出)终于迎来“破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1月9日发布通知称,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决定对跨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实行T+0(当日买入、当日卖出)交易。上述两类基金将于1月19日开始施行T+0。
这是境内资本市场首次实现股票型基金T+0交易。境内资本市场自1995年1月1日开始取消股票T+0交易,改为T+1交易(即当天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境内证券市场股票产品告别T+0交易规则已有20年时间。
两类产品过度交易风险小
所谓跨境ETF,是指由国内的基金公司发起设立,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ETF,其标的指数为海外指数,基金持有的证券资产主要托管在海外,而基金份额在国内进行申购赎回和交易。而跨境LOF是指,在境内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及交易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投资标的亦为海外市场。
ETF和LOF相同之处在于,都可以像开放式基金一样通过银行等网点进行申购和赎回,同时也可以通过交易所系统买卖。但ETF主要是基于某一指数的被动型投资基金产品,申购和赎回所用的是一篮子股票而不是现金,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参与,而LOF则可以是主动管理型基金,投资者用现金申赎,更适合中小投资者参与。
跨境ETF历史不长。2012年7月9日,国内首次发行了跨境ETF产品,即华夏恒生ETF(159920)和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两产品于2012年10月22日分别在深交所、上证所上市交易。
此前,上证所、深交所对债券、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的货币市场基金、权证等品种实现了T+0交易,但T+0并未对股票或股票型基金放行。
证监会称,放行跨境股票基金T+0交易,有助于改善存量产品流动性和定价效率,促进跨境基金的发展,并且有助于维护市场公平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证监会称,目前境外主要市场普遍实施T+0交易制度。对跨境ETF和跨境LOF实行T+0,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参与境外市场投资的中小投资者面临的交易制度不公平问题。
另外,证监会发言人还提到,跨境ETF和跨境LOF大多跟踪境外市场核心宽基指数,标的指数难以操纵;产品都具有一二级市场套利机制,基金交易价格难以被操纵投资;产品都具有低波动、无杠杆的特性,这两类产品的价格操纵和过度交易风险较小。
股票T+0可期?
根据沪深交易公布的信息,实行T+0的首批跨境基金中,上证所有4只,深交所有14只。
其中,上证所4只可实现T+0产品的基金皆为跨境ETF基金,分别为华安德国30(513030)、博时标普500(513500)、纳指ETF(513100)、易方达H股ETF(510900)。
截至1月9日,深交所可实施当日回转交易的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名单,共14只。分别为华夏恒生ETF(159920)、南方中国中小盘(160125)、华安标普全球石油(160416)、南方恒生H股(160717)、嘉实黄金(160719)、易方达黄金(161116)、国投新兴(161210)、招商金砖(161714)、银华通胀(161815)、华宝油气(162411)、汇添富黄金(164701)、工银资源(164815)、信诚四国(165510)、信诚商品(165513)。
尽管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月9日表示,允许投资标的实行T+0的跨境ETF和跨境LOF实行T+0,是完善境内证券交易所交易制度的积极举措。但是,这与在A股市场推行T+0没有直接关系。
但早在2014年11月10日,上证所曾公开表示,中国股票市场已经具备了恢复T+0的条件。
市场人士认为,随着证监会放开跨境股票基金的T+0交易,境内股票基金和A股股票的T+0将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