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发布2026年第21号公告,离岸信托彻底纳入个税全链条征管,依靠境外信托隐匿、递延收益的路径全面封堵。

CRS 全球信息透明叠加国内税法完善,高净值跨境财富规划迎来巨大变局。
很多中产、企业家开始转向香港储蓄分红险—— 低成本复刻信托传承功能,理赔款法定免税、账面增值暂不触发个税,完美适配当下合规大环境。
这份公告首次搭建离岸信托完整征税规则,覆盖设立、存续、分配、清算、身份变更五大节点,无任何灰色空间。

✅设立环节:资产转入即视同转让,增值直接缴税
居民个人将股权、房产、现金转入 BVI、开曼、新加坡、香港离岸信托,资产市价超出原值的增值部分,按财产转让所得 20% 一次性计税,资金未变现也要先行完税。
信托底层资产每年产生利息、股息、股权收益,无论是否分配到个人账户,当年必须申报个税;两大硬性限制:

2023-2025 年已设立离岸信托的客户,公告发布起 90 日内主动补缴欠税,可免除滞纳金;2026 年 1 月 1 日后新设信托严格执行新规,逾期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行政处罚。

但门槛高、维护成本贵、每年强制报税、资金未变现也要垫付税款,对绝大多数中产、中小企业家而言,性价比大幅下降。
公告明确划定豁免范围:银行、保险公司、券商等持牌机构发行的标准化金融产品,不属于本次监管的离岸信托范畴。

香港储蓄分红险自带法定信托架构,仅需保单保费投入,无需每年数万港币管理费,低成本实现家族信托 90% 核心功能,适配绝大多数家庭资产规划需求。

投保人事先指定子女、孙辈、配偶为专属受益人,身故理赔金直接由保险公司拨付受益人,不纳入遗产分割、无需公证处流程,规避家族争产、外人分产风险,全程私密性强。
可自由设置资金领取规则:
支持增设第二投保人、随时变更受益人、调整分配比例;可更换被保险人,一份保单实现三代人资产传递,中途无需重新签约、不用额外律师费。
依据香港保险法律,资金来源合法、投保无恶意逃债前提下,保单资产独立于投保人企业负债、个人欠款、婚内财产分割,债权人无法强制退保追偿,牢牢守住家庭核心资产。
离岸信托设立门槛千万起步,每年律师费、托管费、审计费数万港币;香港储蓄分红险几万美金即可配置,一次性投入后无任何年度管理费,普通中产、中小企业主均可落地。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保险赔款免征个税,全球通用。保单身故赔付(含保证现金价值 + 累积分红)全额免税,无任何 20% 征税风险,是目前唯一确定免税的跨境大额传承资产。
很多人混淆 “股票分红” 与 “保险分红”,二者法律本质完全不同:
只要不退保、不主动提取现金分红,保单现金价值增长属于未实现账面收益,当前不触发纳税义务,资金可在免税环境下长期复利增值。对比股票、房产、离岸信托:股票当年收益必须报税,信托不论分红与否每年计税,香港保单持有期内无年度税务压力。
香港保险公司每年通过 CRS 交换保单年末现金价值,但不报送已缴总保费。储蓄分红险前 8 年现金价值低于投入保费,信息交换基数低;持有多年后,可通过配置香港税务居民身份、变更投保人等合规方式优化税务结构,预留充足调整窗口期。
如图,将两种跨境财富工具做了深度对比后,你看懂了就知道该怎么选:

今天和大家聊一下新政下财富规划新思路:
21 号公告落地标志跨境财富彻底进入强监管、全透明、严征税时代,依靠离岸信托避税、递延收益的时代彻底落幕。
对于绝大多数国内高净值家庭,香港保险自带的类信托架构,兼顾低成本、低税负、强隔离、灵活传承四大优势,成为当下合规财富规划的主流选择。
财富规划的核心永远不是 “避税”,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守住资产、定向给到家人,平稳完成跨代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