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9种严重疾病保障(适用于“加护续航癌症保险计划”):专为癌症康复者而设

• 78种严重疾病保障(适用于“加护续航心血管保险计划”):专为有心脏病或中风记录的人士而设
• 149种严重疾病保障(适用于“加护续航糖尿保险计划”):专为糖尿病患者而设

2.安心加护保障
• 癌症现金保障:于确诊日期起计的1年后每年获高达5%基本保障额的癌症现金保障,长达10年
• 临床试验药物保障:在受保人确诊该癌症之确诊日期起计3年内,该被处方之试验性药物的合理及惯常之医疗费用,以实报实销形式可获得高达20%基本保障额
• 精神上无行为能力预设指示权益:受保人与保单持有人亦可共同预先作出指示,于受保人精神上失去行为能力后,将有关的赔偿支付予指定人士
• 现金价值:于第3个保单周年日起,可于退保时获得保证现金价值及非保证终期红利,无须扣除任何支付的赔偿金额
• 身故保障:100%已缴每年保费总额+ 非保证终期红利,或现金价值(以较高者为准)

✓ 加护续航糖尿保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