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欧塞浦路斯购房,永居美景天堂

塞浦路斯部长委员会,于2009年5月进行会议决定提出:“非塞浦路斯国家的公民,在塞浦路斯购房自住,且购房价值不低于30万欧元者,塞浦路斯政府可以优先考虑对其发放F类永久居留许可。” 目前,购房是塞浦路斯移民乃至欧洲移民各种方式中最有利、最便捷的一种。



具体房产移民介绍如下:


一、关于购买房产


1、总房款:


申请时需递交在塞浦路斯购买价值30万欧元以上的购房合同,且需已经完成土地局注册。可以是购买一套房产,也可以购买多套房产,总价值超过30万欧元即可。

2、实地考察:


卡姆欧安排申请人到塞浦路斯进行实地考察,与开发商签订房产销售协议,购买房产。并按照协议要求支付房产所值金额,完成房产所有权注册,授予土地登记证书。

3、购房城市选择:


根据卡姆欧多年从业经验,如果您是购买来自住,推荐您选择帕福斯,风景优美,人文环境最好,适宜居住。


如果是为了投资或出租,推荐选择利马索和尼科西亚,作为人口流动量大的商旅中心城市,租金价格相对高很多。


二、关于申请人收入证明


根据塞浦路斯移民法规定,移民分为A-F六大类,其中购房投资移民属于F类移民。根据F类移民的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交收入证明,主申请人达到每年9568.17欧元,每增加一个附属申请人每年增加4613欧元。


所以,办理移民手续时,需提交由塞浦路斯银行出具的至少3万欧元的定期存款。附属申请人参考要求增加存款额。这笔钱可以是您来自国外的工资、养老金或存款等多种形式。


收入证明和房款证明都需从塞浦路斯境外汇入。


三、关于房产税收


塞浦路斯购买房产后,需要提交的各种税费如下:

1、印花税:如果还未签发所有权证书,买方需把购买合同书在土地登记处登记,并在合同签署后30天内注册并且支付印花税:


170860欧元以下:0.15%


170861欧元以上:0.2%


2、产权过户费:(Transfer Fees),在购买房产进行土地登记,并变更土地所有人名义时支付,目前到2015年之前是免收过户费的。


85430欧元以下:3%


85431-170860欧元:5%


170861欧元以上:8%


3、不动产税:


170860欧元以下: 0%


170861-427150欧元:0.25%


427151-854300欧元:0.35%


854301欧元以上:8%
 

4、增值税:增值税为17%,目前根据新政可选择5%的增值税。

申请5%VAT条件为:

1)委托律师,签署5%VAT(增值税)的申报表,保证申请人10年以内将所购房产用于自己居住,不出租、不转让 ,并不在塞浦路斯境内购买第二套房产。

2)首次支付30%的房款,按照17%的增值税缴纳增值税。

3)之后,将合同送到土地局备案,签章。

4)由律师凭申请单退出12%的VAT冲顶未支付房款。
  

原则上,选择此种增值税方案,房屋不允许进行出租。但是如果出租了,政府也无暇查管,如被查到,只需补交12%VAT即可。


四、F类移民规定:


申请人拥有可完全自由支配的稳定年收入,以支持申请人在塞浦路斯的体面生活,且该收入不得来自于任何商业、贸易或工作。所以,在申请人需证明没有在塞浦路斯的工作意图。

  目前,塞浦路斯的房产价格正处于“U”型曲线的最低谷,楼市已有回暖征兆,而且此
塞浦路斯置业移民项目并非只针对中国,名额有限,由此意愿的投资者需要抓紧时间,从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