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税收制度变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近年来,国际税收规则变化的话题引起越来越广泛的关注。新的全球税收规则谈判已多次成为国际领导人峰会的重点议题。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谈及国际税收问题,各国政府都表现出积极意愿,但涉及新的政策趋势时,各方意见经常难以达成一致。这些争端有时与更为广泛的贸易和技术保护相关的国家行动有关,这些行动会给税收规则的制定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

今年7月初,OECD包容性框架中的130多个国家(地区)发表《关于解决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的两大支柱解决方案的声明》(下称《声明》),这份《声明》提出的两大支柱核心要素——跨国企业利润再分配和全球有效的最低税,旨在确保跨国企业无论在何处经营,都应缴纳公平份额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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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全球税改有两大支柱,第一支柱让跨国公司在国家之间的利润分配和征税权更加公平合理。

其中,跨国企业即使不在市场国(含地区)设立任何机构、场所,也要将自己的一部分剩余利润中的20%~30%作为金额A分配给市场国。这里的跨国企业限于年度全球营业收入超过200亿欧元,同时税前销售利润率在10%以上等。

OECD预计,在第一支柱下,每年有超过1000亿美元的利润的税基预计将重新分配给市场管辖区。

上述《声明》中支柱二引入全球最低公司税率,各国可以用来保护其征税权,从而为企业所得税的竞争设置底线。第二支柱下的全球最低企业所得税——最低税率至少为15%——估计每年会给全球产生约1500亿美元的额外税收。

原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认为,此次全球税改是国际税收体系迈向公平的重要一步,并会产生政治、经济、法律、治理和技术各层面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