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商用可能性的提高,加拿大保险局提出自动驾驶汽车保险应遵循三条主要原则:1,保险责任应同时覆盖人为驾驶和自动驾驶的过失;2,汽车制造厂商、车主以及保险公司间达成数据共享协议;3,建立国家级的交通安全标准,规范新技术及信息安全准则。
自动驾驶汽车上路或许就在不远的将来。尼桑计划在2020年左右将自动化汽车推向市场,沃尔沃与Uber合作在2021年推出无人驾驶项目,福特计划在2021年前推出无需人工操作、没有方向盘、油门和刹车踏板的汽车。根据Victoria Transportation Policy Institute的数据,自动驾驶技术将在2020年得以商用,2050年市场占有率可达到80%以上。近日,加拿大保险局发布了关于无人驾驶汽车保险的政策报告,讨论了无人驾驶技术可能给保险行业带来的改变。
据统计,加拿大人的驾驶时间每年达50亿小时,这带来了每年2000起死亡事故以及16万起受伤事故。自动驾驶汽车将会使道路更加安全,提高流动性,并且减少交通拥堵和排放。
根据加拿大咨议局的数据,自动驾驶技术将帮加拿大人每年节省650亿加币的花费,这其中包括374亿加币的碰撞损失,200亿加币时间损失,26亿加币燃油损失,以及50亿加币拥堵损失。与此同时,自动驾驶也将带来关于公共安全的争议,政府和私人部门有责任从经济发展、交通、道路安全以及环境的角度评估这项技术。
保险行业的监管者有义务管理这一涉及公共安全的领域风险可控,当车祸发生时,伤者可以得到迅速的、合理的补偿。
美国SAE根据自动化驾驶技术的参与程度将自动驾驶技术分为从无自动化(0级)、司机协助(1级)、偶尔自动驾驶(2级)、特定范围内的自动驾驶(3级)、特定情境下的完全自动驾驶(4级)和所有情境下的完全自动驾驶(5级)等级别。
在自动化驾驶技术逐渐普及的过程中,将存在手动驾驶与自动驾驶并存的时期。在传统、半自动和全自动驾驶并存的时期,界定事故责任将会变的十分复杂。
当前,加拿大的车险主要覆盖两项:事故保险赔偿金和第三者保险。根据加拿大保险局的预测,自动驾驶汽车的出现可能会给车险带来四个方面的变化:
更低的事故率,但是维修及替换费用更加昂贵:根据毕马威的预测,未来10年内自动驾驶技术奖使事故率降低35%至40%,但由于自动化驾驶汽车的成本更高,因此维修费用会上涨25%至30%。汽车使用产生新的风险:包括软件和网络失灵,系统错误,黑客及网络犯罪以及安装或升级软件失误等。汽车将记录大量的数据:自动驾驶汽车上安装的复杂的传感器可以监控和记录汽车的活动数据,这些数据可以用于评估风险、汽车保险定价、管理理赔以及反欺诈识别。事故责任将从驾驶人转移至自动驾驶技术:美国国家高速交通安全委员会提出,人为失误是90%的事故的基本原因。自动驾驶技术将使责任转移至汽车制造厂商以及技术提供商,这意味着会有更多的产品责任诉讼。加拿大保险局提出,自动化驾驶汽车保险的框架应遵循两条原则:
首先,在单一保险政策(Single Insurance Policy)内应同时覆盖驾驶人责任和自动化技术责任。这可以保证交通工具得到合理的保障,在与全自动化驾驶技术有关的事故中受伤的人可以得到合理的、及时的补偿。
在单一保险政策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无论这是由于人为驾驶还是自动驾驶技术导致的,伤者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处获得赔偿。如果是自动驾驶技术导致的事故,保险公司需对所有的伤者进行赔偿,包括坐在自动化驾驶汽车司机位的人。
在对伤者进行赔偿后,保险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方进行追责,包括汽车制造商和技术服务商等。单一保险政策同样需对信息失灵导致的交通事故进行赔偿。在单一保险政策下,伤者有权直接向汽车制造商或技术服务商要求赔偿。
第二,汽车制造商应与车主及保险公司共享数据。在事故发生时,数据共享将有助于车主及保险公司追溯事故发生的原因、发生碰撞时的驾驶模式以及汽车驾驶人与自动驾驶技术之间的互动。对于理赔案件的快速解决而言,数据共享是至关重要的。
例如,加州的监管机构要求自动驾驶汽车必须配置自动化的数据记录仪,其可以在撞击发生前的至少30秒获取和存储汽车所有传感器的数据以记录驾驶行为。这些数据以只读格式存储。
加拿大监管局建议自动化驾驶汽车存储以下数据:GPS活动时间、GPS活动地点、自动化模式 - 开或关、自动化模式 - 停车或驾驶、自动化模式转换时间节点、记录驾驶人的手动操作,包括加油、刹车、减速等、最后一次手动驾驶行为的时间、驾驶人座位使用情况、安全带是否系紧、速度以及机动车报警或对操作者的通知。在这11项数据中,前9项数据可以帮助判断人为或自动驾驶装填,后2项则帮助进行责任判定。
由于自动化驾驶汽车的出现可能会带来新的风险,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准是十分必要的。Thatcham的研究报告《协助及自动化驾驶技术评估》提出了关于自动化驾驶技术的10项安全标准,包括合规、设计、性能、撞击干预、紧急模式等方面。美国国家高速交通安全委员会也发布了关于自动化驾驶汽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12项应优先考虑的安全设计指标,包括信息安全、人机互动、撞击数据记录、消费者教育、撞击后驾驶技术表现等。
总体而言,自动化驾驶汽车的出现将使事故责任由驾驶人向自动化驾驶技术转移,这意味着要处理更多的产品责任诉讼(product liability litigation),汽车制造厂商和技术服务提供商也包括在其中,理赔过程将更为复杂。同时,自动化驾驶汽车的出现将带来更多样化的风险,包括信息安全、网络犯罪、软件失灵等问题。自动化驾驶汽车将对汽车保险提出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