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先驱报》刊文称,根据新西兰商业、创新和就业部(MBIE)的通知,2018年10月22日起,海外人士在新西兰购买住房和建房的规定正式生效。
在此之前购买的任何房产都不受新规定限制,并且可以自由保留物业。
2018年10月22日之后,在新西兰购买房产要适用新规定。
文章摘编如下:
10月22日后,以下人士购买自住房无需向海外投资办公室(OIO)申请许可:
新西兰、澳大利亚或新加坡公民;
持新西兰、澳大利亚或新加坡永久居民签证而且在新西兰生活;
持新西兰居民签证而且在新西兰生活(生活指过去12个月内至少住了183天)。
以下人士如果想购买自住房,必须向OIO申请许可:
持新西兰永久居民签证或居民签证,但并不在新西兰生活;
拥有澳大利亚或新加坡永久居民签证,但并不在新西兰生活(要获得许可,必须在新西兰生活;如果要离开新西兰,就必须出售持有物业)。
以下人士无法购买自住房,哪怕是在新西兰生活:
临时签证(访客、学生、打工度假或工作签证);
新法影响的是被分类为“居住物业”或“度假物业”的房产。
根据最新规定,所有想在新西兰购买住房的人士,必须填报《居住土地声明》,明确表示自己是否具备购买资格,不过,房产中介可以帮购房人填写。
若购房人目前无法购买或需要通过申请许可才能购买,在签署购房合同前需要和房产中介沟通。在此情况下,若欲快速签署合同,须将购房合同改为有条件合同,把获得OIO许可作为合同成就条件。
若购房人明知需要许可却签署无条件购房合同,将可能面临重罚。如提供虚假声明,将面临最高30万新西兰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