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税务局喜提CRS, 然而最大的受益者居然是...

最近,相信大家都或多或少听闻了关于CRS的消息,全球都在查自己公民在海外的资产情况。

而中国这,更是配合新个税法修正案,明确了以下3点:

1.全球征税。明确了中国纳税居民海外收入要纳税。

2.中国纳税居民的认定。只要一年内在中国住满183天,不管什么国籍的人,都是中国纳税居民,都必须就全球收入纳税。比如你是个加拿大籍但是在中国,那么你不仅在中国的收入要缴税,在其他国家比如加拿大的收入也必须向中国税务局缴税。

3.增加了“反避税”条款。这个条款是非常有杀伤力的。常见的在境外通过一些避税地成立公司来避税的情况,可能都会被税务局以“反避税条款”为理由要求补缴税款。比如成立开曼公司,税务局发现后说你必须补缴25%企业所得税,或者说个人退出后也要缴纳20%财产转让税,那么就都是有法可依了。

如果说以上这三板斧都是为了创造“理论依据”,那么CRS就是一个追查的利器。其实在CRS前,中国的税法也是有全球征税等条款的,只是CRS前,税务局基本不可能知道你在海外有资产、在哪里,更何谈追查?但是CRS结合新个税法后,杀伤力就大多了。

许多VIE结构在境外做的一系列的操作,尤其在税务上, 可能不太合规,那么在CRS应该如何合规,首先要理解CRS是怎么运作的。

就拿VIE结构为例,比如你在开曼成立了家公司,这个公司信息是怎么被交换给中国的呢?是开曼当地交给中国的吗?

开曼群岛,很多富豪最熟悉又陌生的地方

其实一般都不是。

因为大部分开曼公司的银行账户,其实都不开在开曼,而是在香港等地方。那么,你的信息怎么交换回去的?

是这样的, 比如你在香港汇丰开了个公司户,汇丰要你提交公司注册材料、股东信息等。那么汇丰识别了这个公司股东有一个是中国籍,于是,把这个公司的账户信息交给了中国的税务局。所以,你的信息其实是通过香港的银行报给香港的税务局,由香港去交换的,而不是开曼。

这里的关键是金融账户,明白了吗?

另外,个人持有海外房产或者其他实物资产,跟金融账户一点关系都没有,更没有穿透一说。

然而,这些漏洞可能是会被慢慢堵上的。

那么,到底应该怎么看待这个事呢?

首先,大家还是应该老老实实地缴税,正当纳税,抱着“我自己的税,流着泪也要缴完”的心态,为国家贡献税收。

其次,对于海外资产不多的,没个几百万美元以上的,考虑CRS也不是很必要。简单来说,高净值人群可能需要规划,低净值就不用杞人忧天了。

现在CRS交换回来的信息基本就是余额以及总交易额,两个数字,其他什么流水都没有, 这信息的质量,永远不能跟境内的信息相比。

更何况,有海外资产不等于一定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即使征税,执法成本和调查的成本也都是要考虑的一个实际问题。

所以,真正需要注意CRS的,是那种在海外有大额资产,并且可能存在一些税务不合规的人/公司。

这里面最谨慎的,就属在香港/美国上市的那些境外结构的公司了,大多都是运用VIE/红筹结构的。所以这也是为什么这些年去境外上市,都要搭个信托结构。

不仅创始人要搭信托,员工的期权激励的股份也要搭信托。

那么问题来了,信托可以完全避税吗?

简单来说,信托的缴税时点是信托向受益人分配的时候,如何缴税取决于受益人的税务身份。所以,我们常说信托是“递延”所得税,因为只要信托分配,还是需要缴税的。

但是,对于一些“聪明”的富豪,经常采用的做法可能是:

第一是尽量不去做这个分配;

第二呢,就是在受益人的税务身份这里做文章了。比如向自己的孩子分配,这个孩子是个香港籍...

(戳这里了解信托基本知识:黄铮身价超刘强东?两人明明都是“无产阶级”...)

其实,离岸信托的类型、搭建地、分配方式,甚至资产放入信托的时点都会影响税务上的认定,必须结合自身情况规划。

不过,信托的搭建和每年维护成本都是至少每几万美金,若是资产不到千万美金级别的,基本上信托就可以不用考虑了。

然而这个时候,CRS最大的漏洞,美国,变成了平民的替代方法。全球税务局好不容易等来了CRS, 现在看到美国的做法,估计都气得吐出一口老血。

新避税天堂 * 美国崛起!

要说CRS的缘起,就是各个国家模仿美国FATCA的产物。

美国的FATCA严格到什么程度?自从FATCA以后,很多金融机构只要看到美国人就躲,甚至完全不做美国人的生意了,为什么?怕自己没有识别这个人的美国税务信息,被美国罚。

FATCA下,在国外有资产的美国人简直是过得惨不忍睹,在国外要开账户、买个保险都被拒之门外,导致许多人许多美国人纷纷改成香港籍、新加坡籍。

当然,实行FATCA后,美国也确实获利不少,美国富豪的海外资产无处可藏,IRS收了好大一笔税!其他国家见状纷纷模仿,于是CRS 应运而生。

CRS参与国覆盖了哪些国家呢?就不细说了,大部分人能叫上名字的国家,都在里面了,也不要再问牛姐BVI/开曼/瑞士/塞舌尔/新加坡在不在了,都在!基本没有漏掉的。

然而这个时候,最大的意外来了,美国不参加CRS!

然后意外又来了,美国减税了!

这下避税天堂傻眼了,本来自己的两大优势,一是税低,二是离岸资产放在这里隐秘,所以全球富豪都愿意把资产放在香港、新加坡、开曼、瑞士。

然而一夜之间,这些优势全被美国取代了。资产放在美国,变成了最简单的规避CRS的方法。比如中国人开个美国银行账户,或者美国证券账户(比如 IB 的账户),信息都是不穿透的,但是香港券商的账户就被CRS穿透了...

你好,美国特拉华州,再见,其他避税天堂们

美国通过FATCA, 把美国人的信息收集得一清二楚,但是自己却不愿意把其他国家居民的信息交换给别人。

细细想来,美国通过这三步,把避税天堂逼入绝境,而自己坐收渔翁之利:

美国第一招:FATCA引君入瓮

FATCA的交换模式有两种,虽然里面也有所谓的“双边”交换,但实际上,是个“假”双边。也就是说,比如美国和德国交换,美国人的信息给到美国,但是德国人的信息美国会交给德国吗?呵呵,交的信息是少得可怜。还有些地区,比如香港,是香港的金融机构直接把信息交给美国税务局,甚至都不用通过香港当局,而香港得到了什么?Nothing...

模式一,是双方税务局交换。这里也分单边和双边,单边就是外国要把信息给美国,但是美国不用把这个国家的居民信息给他们。还有双边,一些大国比如英国德国啊等,都是双边模式。但是即使是双边,双方给的信息是完全不对等的。

模式二就更流氓了,直接连税务机关和政府都绕开了,美国直接找当地金融机构的茬。

FATCA无论什么模式,无论单边还是双边,美国的执行都是非常霸王的,基本就是“把美国人的信息都给我,立刻!马上!全部!”

那美国给什么呢?

“我爱给什么给什么!我不给你也别想要”

美国第二招,就是直接拒绝加入CRS

美国第三招,即减税!特朗普上任后开始了减税,从此后钱放在美国不仅不会被穿透,而且美国自己的税也在降低,连遗产税也取消了。

再说中国和美国,现在是属于签署了FATCA的框架协议,但是没有签交换协议,更别谈实施。并且以现在的中美关系,中美到底什么时候开始交换,以及到底交换回来的是什么信息,完全说不定。

那么这里面最大的受害者是谁呢?很简单,就是那些传统避税天堂,香港、新加坡、瑞士一直到BVI、开曼等等。这些国家全都签署了CRS,在这些地方放钱,已经很难藏了。

比如你通过开曼持有的公司,虽然你在开曼不需要缴税,但是你是中国纳税居民,按中国的税法你的海外收入也是需要缴税的。也就是说,不交给开曼,但是要交给中国。以前中国是不知道,现在CRS下中国知道了,你还能放心在开曼设立公司吗?

所以这几年,富豪们的做法是,开始把资产搬到美国。

其实CRS续执行下去是否会碰到一些挑战,也是一个常被讨论的问题。

为什么FATCA能行?是因为美国的强势地位以及美国税务局的雷霆手段。美国世界第一大国的地位,即使国家不畏惧,金融机构也有畏惧。

而CRS呢?首先不符合很多国家/地区以及金融机构的利益,尤其是很多传统离岸金融中心和避税天堂。所以这些国家加入CRS,更多是源于外交压力。其次,CRS也没有强制执行的保证。比如美国对于那么不遵守FATCA的金融机构下了杀招,即对其来源于美国的某些特定收入征收30%的预提所得税。而CRS暂时没有这么强大的力度。

回头看看,真有那么点阴谋论的味道。

不管是否是真阴谋,结果是实打实的,美国收割传统避税天堂,吸引全球富豪的钱流入美国。2018年以来,美国经济一枝独秀,美元指数回升,美股屡创新高,最长牛市纪录越来越长。

高,真的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