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在华十年,经历了怎样的变局?

  近日,银监会发文将放宽对除民营银行外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并表示下一步将对外资银行进一步开放相关政策。


  自2007年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报告》,明确表示促进外资银行全面发展,鼓励外国银行设立或者将现有分行转制为中国注册的法人银行,众多外资银行来华设立法人银行,或通过持股中资银行,参与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这十年间,外资银行的发展并不如最初预期那般对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带来冲击,事实上,外资银行龉龃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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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间,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缩了近一半


    2007年,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伊始,市场普遍认为外资银行先进的经营理念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会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产生威胁。但另一方面,又希望通过外资银行促进有效竞争,使国内商业银行更加市场化。但从外资银行在我国的实际发展情况看,并不及预期。


  让我们先来看两组数据对比,2007和2016,前后十年的外资银行机构数量和总资产规模变化,可以对外资银行在华发展窥见一斑。


    2007年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26家,下设分行及附属机构125家、支行160家;外国银行分行117家。同期,外资银行在国内资产总额1.25万亿元,占全国银行业总资产的2.36%。


    2016年末,外资银行已在华设立了39家法人机构(下设分行315家)121家母行直属分行和166家代表处,营业性机构总数达到1031个,分布在70个城市。同期,外资银行在国内资产总额2.93万亿元,相对于全国银行业232.25万亿的总资产规模,外资银行资产规模仅占1.26%,相较于十年前,市场份额萎缩了近一半。在总资产增速上,外资银行明显落后于中资银行。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欧美银行业受到了较大冲击,当期在华外资银行的总资产同比增速也从前期高点34.99%降至7.37%,2009年末更是进一步回落至0.33%。同时,后期部分外资银行调整发展战略,从直接设立分支机构变为间接持有中资银行的股权,外资银行在我国的总资产规模一直保持低速增长。而我国银行业总资产规模增速相对平稳,始终保持两位数增长,故二者在规模上的差距拉大。


  与此同时,外资银行在我国的盈利并不理想。从资产利润率看,近十年间,外资银行的资产利润率明显低于全国银行业资产利润率,2016年末,外资银行总资产利润率为0.44%,仅有全国银行业平均盈利水平的一半。


  外资银行对我国银行的股权投资热度减弱

   

  除了直接在国内设立法人银行,外资银行参与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另一种方式,是直接对中资银行进行股权投资,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1年之前。由于我国法规禁止外国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银行,1996年亚洲开发银行投资光大银行以及1998年国际金融公司投资上海银行,均报国务院个案审批,境外投资者对中资银行的投资还比较少。同时,外资持股比例较低,基本上在5%以内,合作内容仅限于技术援助和专家支持等。


  第二阶段:2001年之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确定了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时间表,放开了外资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银行的限制,中资银行开始尝试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同时,银监会随后制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中资银行开始积极引入合格境外战略投资者,一方面,寻求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与外资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包括公司治理、业务发展、信息技术、风险控制等全方位合作,特别是零售银行和财富管理业务,是合作的主要切入点。从持股比例上看,很多境外投资者对中资银行的持股比例超过了10%。


  但是在2008年之后,部分欧美外资银行受次贷危机影响,其自身财务出现一定问题,或是战略调整,开始减持其持有的中资银行的股权,特别是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基本已全面退出。而一些城商行的境外投资者持股相对稳定,从原因上分析,一方面,外资银行对城商行的持股比例相对更高,一般是第一大股东或第二大股东,控制权相对更高;另一方面,外资投资中小银行的资金总量相对更小,对外资银行本身的影响较小。


  政策放开将给外资银行的发展提供新机遇


  从外资银行在国内这十年的发展来看,确实存在一些困境和问题。外资银行在国内的发展政策是逐步放开的,例如在地域上,根据WTO有关协议,逐步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


        “加入时,开放深圳、上海、大连、天津;


  加入后1年内,开放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


  加入后2年内,开放济南、福州、成都、重庆;


  加入后3年内,开放昆明、北京、厦门;


  加入后4年内,开放汕头、宁波、沈阳、西安;


  加入后5年内,取消所有地域限制。”


  所以,外资银行在营业网点方面的扩张增速较为缓慢,业务开展基础较为薄弱,同时对一些业务资质,如销售基金产品,直至2013年才放开。在理财产品上,外资银行的产品多为结构性理财或者是QDII产品,浮动收益率不及中资银行固定收益率理财产品的吸引力大。


  本次银监会将放宽对除民营银行外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此前,对于投资持股不得超过20%的上限,实际上外资股东仅能享受股权投资回报,对于所投银行的战略发展、经营策略等方面话语权较小,所以,提高持股比例也就意味着提高了外资股东的话语权和控制权,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吸引境外投资者。


  同时,银监会还将持续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主要政策方向包括:


        “一是放宽外国银行商业存在形式选择范围,促进国内金融体系多样化发展。

 

  二是扩大外资银行业务经营空间,取消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等待期,支持外国银行分行从事政府债券相关业务、放宽外国银行分行从事人民币零售存款要求,支持外资银行参与金融市场业务,提高金融体系活力。

  

  三是优化监管规则,调整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管理要求和监管考核方式,引导其发挥经营优势,提升竞争力。


  业务范围和监管规则的影响相对更大,这也是此前外资银行在国内开展银行业务主要受限的地方,未来可以提升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