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CRS(全球税务账户申报标准法案)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但我们发现很多机构和客户根本没有做好应对的准备,甚至对CRS存在诸多的误区。最近听到最严重的例子就是有香港保险代理人忽悠客户说香港保险不在CRS申报范围之内。
究竟CRS对持有海外资产的人有哪些影响?本文以4个小问答的形式整理了大家对于CRS可能存在的一些疑问。
Q1:哪些资产类型需要进行CRS申报?
●存款账户
●托管账户
●现金值保险合约
●年金合约
●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CRS交换的是金融资产信息,房产、珠宝、字画等非金融资产则不需要交换,现金也不需要交换。
Q2:是不是所有人都会受CRS影响?
首先明确一点,如果你没有境外资产,所有资产都在境内,那么CRS跟你完全没关系。
实际上受到影响的只有两种人群:
●第一种是有海外金融账户的中国税收居民,即在中国境外拥有的任何金融资产,如存款、证券、投资型保险产品、投资基金、信托等,都有可能被视为当地的非居民金融账户而与中国税务局进行信息交换。
●第二种是金融资产在中国境内的非中国税收居民,即在中国境内的金融账户将被视为中国的“非居民账户”,其账户信息将会被收集、报送,交换给其税收居民所在国。
到2017年底的时候,这些账户的主要信息就会被收集起来,到2018年年中,金融机构就会把这些信息呈报给香港税务局。然后在接下来的3个月内,香港税务局就会把这些信息呈报给中国的税务局。
Q3:客户隐瞒或错报税收居民身份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故意隐瞒或错报税收居民身份,被查到后将被列入洗钱的名单进行相关调查。香港法律则规定隐瞒或伪造税收居民身份的客户将被罚款1万港币,而金融机构不仅会被罚款,客户经理还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Q4:持有第二个护照是否能够规避CRS申报?
不一定。比如一个中国企业家虽然持有第二个护照,但他的公司实际经营地还是在中国,他大部分时间也待在中国,包括家庭成员也生活在中国。从税务角度来看,还是会认定他是中国的税收居民。
主要看永久居住地在哪里?或者长期居住地在哪里?又或者在某个国家有没有呆满一定的期限等等。拿加拿大来说,除了上述条件外,还会关注家庭成员在哪里?是否有当地驾照?是否在当地拥有房产?等等。
所以如果想通过借助第二个护照来规避CRS申报,需要根据各国税法的规定对在境内境外的逗留时间做合规化的安排。